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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TBT协议
关于TBT协议的若干说明(点击查看)
WTO/TBT委员会简介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第13条规定,为监督和管理TBT协定在WTO各成员的执行,成立TBT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是WTO各成员派出的代表,目前来自144个国家和地区。
  委员会至少每年开一次会。正常情况下,委员会在每年的第一次会上选出一位主席,该主席的任期到本年年末结束。目前TBT委员会每年开三次会。此外,每两年召开一次至少要有各成员国家咨询点负责人参加的信息交流会。委员会会议分为正式会议和非正式会议。WTO成员可以参加正式会议和非正式会议,WTO观察员只参加正式会议。
  TBT委员会可以成立工作组或其他适当机构。履行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委员会的另一项职责是监督本委员会在技术机构中的工作不要与各成员政府相重叠。
  通常情况下,委员会会议的议程如下:
   1.通过议程
   2.选举官员
   3.讨论要求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委员会的国际组织的申请
   4.执行和管理TBT协定的声明
   5.讨论TBT信息交换事宜
   6.讨论对协定进行三年一次审议时提出的问题
   7.观察员名录的更新
   8.讨论技术援助问题
   9.就部长会议声明中的相关部分讨论协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10.其他事项
  TBT委员会会议通常在日内瓦召开,各国与会代表的人数不一,少则一人,多则6–8人,每人承担某一个议题的任务,国家咨询点通常派代表参加本国代表团,承担有关通报和咨询方面的讨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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